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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税收政策逼的财务要集体离职?
企帮帮 10213 2016-12-21
2017年财务人员要集体崩溃了,要集体辞职了啊!营改增+金税三期+五证合一+税收实名制认证+国地税联合稽查+个人税号+机器人+信用体系+个税改革,税收实名制认证更要关注!
2017年马上要来临了,但是作为财务人员出现从来没有过的职业困惑,面对:最近金税三期+五证合一+税收实名制认证+国地税联合稽查+个人税号+机器人+信用体系+个税改革,总是围绕着我们财务人,特别是税收电子税务局实名制认证,让我们更加意识自己的专业与信用面临着考验。财务的职业判断及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各种压力下,很多财务人员大喊,这行我不干了!辞职!
来说说现在中小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吧!说是风险,也可以美其名曰“规范市场、造福企业”的政策:
(一)国地税深度融合,联合入户稽查
国地税联合之后,办税方便了很多也很明显,但是他们的税收分析和联合执法能力确实增强了几何倍数!而会计们根据老板的“旨意”做账,能不怕吗?
国地税“共同进户、共同检查、联合审理、各自处理”,也就是说一次来了2大部门,送走了之后,还要分别到人家各自府上缴罚款。
(二)防伪税控网络开票系统升级
现在开具的每一张发票上都有数据签名,税局都会进行验证,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卖假发票泛滥。
但更重要的是:启用新系统后,发票的存根联和抵扣联均存放在后台数据库中,方便购销方票面信息的双向比对。这样监控起来是不是更方便,更全面?
(三)金税三期上线
金税三期,从它闪亮登场的那一刻就备受“追捧”与关注,官方说法:“对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人家的大数据和云计算,核查分析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实时监控企业的进销环节以及库存数量;通过比对和追踪让虚开发票的、虚假抵扣的无处可逃…
(四)五证合一,各部门信息共享
企业实行“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合一”,说的是商事改革,但却堵了不少公司之前利用各部门信息不对接时钻的空子。
人家怎么说?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单位,属于地税重点开展的纳税疑点检查的对象之一。挺担心会计们的,一处做假,处处都得考虑到,稍有疏忽,就会被抓包!
(五)宽进严出,注册公司容易注销却难上加难
既然这么难做,那老子不干了!
说撤就撤?你以为注销公司和注册公司一样容易呀!有人比喻注销公司是“一条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路…”这才是让创业者最头痛的!
税务局、工商局前前后后跑断腿不说,关键是还得花钱。但是不注销又不行,上头有政策压着呢!主要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联合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会被限制贷款、买房、出境…以后想要注册其他公司也难了!
(六)不仅仅是工商税务黑名单,现在是信用联合惩戒
2016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55项惩戒措施。
包括对从事商业行为的限制、部分行业准入的限制、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制…还有大家经常说的限制高消费及出境等。
要知道这责任人不仅仅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财务负责人也是。所以小会计对老板言听计从,做了假账,少缴了税,结果影响了个人信用,划得来吗?
建立诚信纳税体系,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
(七)个人“税号”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个人“税号”,即国家为每人编制的具有唯一性的、载有纳税人纳税信息的2017“身份证”,也是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所建立的“档案”
“税号”用在哪里?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
个人“税号”的纳税信息与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重要前提。这就意味着你的个人收支在税务的监控下了。
(八)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对于自然人,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
这样个税你想逃是不可能的,也方便税收保全直接冻结你的所有的银行卡。
(九)目前国税系统的发票监控平台,对企业的进销环节以及库存进行监控
如:已经开出去发票了,但是进项一直没有。
如:已经进来发票了,但是迟迟没有开出去发票。
自然而然大数据监控平台的库存分析就会出现进销不一致。
分析出来后,税务局就会看到你的仓库库存! 以票控税时代!
以上这些工作,不禁要问:中小企业那些出力不讨好的财务人员会不会被“逼”的集体离职?
“老板,不是我不会做账,而是现在的情势,这账…没法做!这税…不能不缴!”
其实,回过头来算算,一个中小规模的创业公司,在起步阶段摸爬滚打,实在没有条件“供养”一位专业专职会计!
那么为什么不在企帮帮选择代理记账业务,一个月二百块都用不了,能把你的账务做的非常“靠谱”!
特别提醒:
2017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上海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过渡期即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国税网站、上海税务局均可受理业务。
还蒙查查搞不清楚?
看下去吧
1、税收实名制管理
税收实名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验和维护,在明确办税人员身份及办税授权关系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2、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
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3、采集的人员信息有哪些?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对办税人员进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身份证件的原件。
4、办税人员办理身份信息采集途径
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1)登录上海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tax.sh.gov.cn/pub/)办理;
(2)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5、办税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办税人员在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3)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6、注意事项
(1)办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身份证件。
(2)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时,还须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信息。
(3)过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内,纳税人仍可办理涉税事项。过渡期结束后,纳税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办理身份信息的采集后,才能办理涉税事项。
(4)在国税机关采集、核实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5)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办税人员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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